一、主办单位:顺德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顺德区跆拳道协会
三、竞赛地点:顺德区体育中心
四、竞赛时间:
2015年6月6-7日(6日上午报到)
五、竞赛项目:
(一)竞技比赛级别:
1、成年组:
男子:50-55KG、58-62KG、65-70KG、70-75KG、75-80KG、+80KG;
女子:42-47KG、50-55KG、58-62KG、62-67KG、67-72KG、+72KG;
2、青少年组:
男子:38KG、42KG、45KG、49KG、54KG、58KG、62KG、66KG、70KG、+70KG;
女子:36KG、40KG、44KG、47KG、51KG、55KG、59KG、63KG、67KG、+67KG;
3、儿童A组:
男子:25kg、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9kg、+49kg;
女子:24kg、27kg、30kg、33kg、36kg、39kg、42kg、45kg、48kg、+48kg;
4、儿童B组:
男子:21kg、24kg、27kg、30kg、33kg、36kg、39kg、42kg;
女子:20kg、23kg、26kg、29kg、32kg、35kg、38kg、41kg;
5、幼儿组:
男子:18kg、20kg、22kg、24kg、26kg;
女子:17kg、19kg、21kg、23kg、25kg;
(二)品势比赛组别及内容:
1、个人品势比赛组别:
(1)成年男子组:初级别、中级别、高级别;
(2)成年女子组:初级别、中级别、高级别;
(3)青少年男子组:初级别、中级别、高级别;
(4)青少年女子组:初级别、中级别、高级别;
(5)儿童男子A组:初级别、中级别、高级别、黑带级别;
(6)儿童女子A组:初级别、中级别、高级别、黑带级别;
(7)儿童男子B组:初级别、中级别、高级别、黑带级别;
(8)儿童女子B组:初级别、中级别、高级别、黑带级别;
(9)幼儿男子A组:不分级别;
(10)幼儿女子A组:不分级别;
(11)幼儿男子B组:不分级别;
(12)幼儿女子B组:不分级别;
(13)幼儿男子C组:不分级别;
(14)幼儿女子C组:不分级别;
2、团体品势比赛组别:
(1)分为成年组、青少年组、儿童组、幼儿组。不分级别,不分男女;
(2)上场人数3-5人,人数不足或超过不得参赛;
3、个人品势比赛内容:
(1)初级组(白至黄绿带):太极一、二章;
(2)中级组(绿至蓝带):太极三、四章;
(3)高级组(蓝红带至红黑带):太极五、六章;
(4)黑带组(黑带一段及以上):太极七章、太极八章、高丽;
(4)幼儿组(不分级别):太极一、二章;
4、团体品势比赛内容:
(1)成年组:太极五、六章;
(2)青少年组:太极四、五章;
(3)儿童组:太极三、四章;
(4)幼儿组:太极一、二章;
(三)综合团体组别与内容(含品势、特技击破、自卫术,6-9人):
1、比赛组别:
(1)分为少儿组及青成组;
(2)比赛人数为6-9人,不分男女;
2、比赛内容由音乐、跆舞、品势、特技击破、自卫术等元素4-6分钟组成。七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1、竞技项目:
成年组:(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青少年组:(1997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A组:(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B组:(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幼儿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2、个人品势项目:
成年组:(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
青少年组:(1997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A组:(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B组:(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幼儿A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幼儿B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幼儿C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团体品势项目:
成年组:(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
青少年组:(1997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2002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幼儿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综合团体项目:
青成组:(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少儿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参赛资格:
1、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特邀友好单位的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方可参赛。参加时需带个人会员证参赛,用作称重、检录之用。(非会员请提前10个工作日注册,具体注册规定请登陆顺德跆协网站www.wltkd.com或电话咨询威龙跆拳道办公室0757-22261184,否则不具备参赛资格);
2、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并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团体品势和综合团体项目各组别每支队伍限报2队;
(四)严禁冒名顶替,虚报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由参赛单位严格审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该参赛单位所有名次得分;
(五)大会组织委员会为各代表队统一购买意外保险(20元/人),否则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竞技比赛:
1、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2、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3、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30秒,中间休息30秒;
4、若某级别不足3人参赛,则该级别运动员升级参赛;
5、参赛队伍不得借调省、市和区业余体校运动员代表队伍参赛,如查实即取消该队伍全部比赛资格,并作通报批评;
(二)品势比赛:
1、采用打分制,按评分排名次;
2、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3、若某参赛级别不足3人,则由组委会安排合适级别比赛。
(三)综合团体比赛:
1、比赛时必须配合自带音乐;
2、击破部位不许使用绷带或其他附加物;
3、因受伤需使用附加物时需主裁判确认后方可使用;
4、重点突出技术、音乐、特效、编排、细节;
5、比赛按照团体熟练度、团体表现力、技术准确性、音乐与动作的结合度、综合能力、表现风格等为评判标准;
6、每套团体编排时间为4-6分钟;
7、每小于或超出20秒扣一分。超时60秒当弃权处理;
8、大于9人或小于6人,扣一分处理;
9、若某组别不足3队参加,则取消该组别比赛或由组委会安排适合的组别比赛;
八、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设品势团体总分奖,奖励前3名,给予奖杯奖励;个人品势、团体品势按12、10、8、6、5、4、3、2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二)个人品势: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三)设竞技团体总分奖,奖励前3名,给予奖杯奖励,个人竞技按9、7、6、5、4、3、2、1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四)个人竞技: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五)设综合团体总分奖,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杯奖励,按18、15、12、9、6、6、6、6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六)设全场团体总分奖(竞技、品势、综合团体总分数相加),奖励前5名,给予奖杯奖励:如总分相同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七)设“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颁发锦旗;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请各单位于2015年5月31日前发送电子报名表至邮箱86326313@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逾期报名不予办理;
联系人:梁健文 联系电话:0757-22261184 手机:13823493223
(二)参赛报名费:280元/人(含所有项目),另交保险费20元/人(必须统一购买),缴费时间: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缴费帐号:6223221027065309 户名:李伟敏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
(三)报到时间:请各单位于2015年6月6日上午13:00前到赛区报到,下午14:30分整召开领队会议(会议地点:体育馆会议室),请各代表队在领队会议时提交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1寸彩色照片一张、综合团体比赛音乐CD及原版纸质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赛运动员称量体重于2015年6月6日下午3:30分至5:30点进行,运动员按实际体重参赛,可上下浮动0.5公斤,实行先到先称原则。称重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申诉程序和规定: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报告,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费,申诉失败没收全部申诉费;
(三)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负责选派;
(四)裁判员于2014年6月6日下午2点在赛区报到,参加赛前培训;
十二、有关事项:
(一)大会负担竞赛组的所有费用,仲裁委员、裁判长、选调裁判员食宿由大会负责,参赛队伍所有住宿及用餐自理;
(二)需要订酒店的代表队请在比赛前五天与组委会联系。联系人:13760834118李晓纯;
十三、参赛用具:
(一)面罩、护甲、护拳套、护脚套、护头、护臂、护胫、护阴等护具由各队自理,如未按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护具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后果自负。(必须符合中国跆协规定的器材)。
(二)为使竞技场上更加安全、高效,本次比赛必须增加穿戴“面罩、护拳套及护脚套”三个护具,有需要购买的队伍请提前与大会组委会联系。
(三)综合团体比赛,指定击打专用表演木板,大会不提供,各代表队需要自备。
(四)运动员必须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认可服装参加比赛。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